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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校园消防安全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级单位:

           清明节小长假来临,请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防火安全工作,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共同做好我校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期间要加强防火安全值班和巡视巡查工作并作好记录,切实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对检查出的火灾隐患要组织落实整改及时消除。

二、各单位要对本部门工作场所的公共区域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检查楼道公共区域是否有私搭乱建现象;检查室内消火栓是否被遮挡;检查室内消火栓箱体内是否有乱丢垃圾现象;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和紧急出口是否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各单位要对本部门内部的办公设备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如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空调等长时间不用,离开前务必关闭电源开关,避免长时间待机。对电器开关、插头插座、灯具等进行外观检查,发现有变色、异常气味、异常响声、松动等现象的设备或者线路要立即停用并断掉电源。

四、要特别加强对学生公寓、职工宿舍、食堂等人员聚集场所和配电室等重点防火部位的管理,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用电安全。

五、校园内禁止燃烧任何物品,如有违法规定者将视情况给予严肃处理。

如本部门或校内师生有涉及消防安全的各类信息,请及时与保卫处联系(联系电话:6449216464495149)。


保卫处
二零一六年四月一日

              

(作者:  来源:消防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6-04-01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