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及相关申办车辆通行证人员:
2017年机动车通行证集中换领、申办工作将于2016年12月14日-2016年12月30日展开。2017年机动车收费标准依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机动车管理规定》(外经贸学保卫字〔2016〕517号)收取。请各位教职工根据自身的停车时长合理选择办证类型。
办证具体安排如下:
1. 统一办理。已在2016年办理公务证、私家证、定时证(配偶)的在职教职工,本人及直系亲属名下的车辆未发生变更的,不再重复认证。通行证由本部门交通联络员到保卫处统一办理。各部门交通联络员应全部加入“UIBE交通”微信群。不在微信群里的联络员,请联系交通办公室工作人员加入。部门交通联络员发生变化的,请及时联系交通办公室进行重新备案。
2. 车辆变更。本人及直系亲属名下车辆发生变更的,需本人持变更车辆的行驶本,自行到保卫处105室进行扫描认证。
3. 租借车辆。租借他人车辆的,需本人持被保险人为本人的保险单,到保卫处105室进行扫描认证。(学员为此类情况的不予办理)
4. 互斥车辆。互斥车辆仅限公务证用户添加。对于2016年诚信用户,2017年可以继续申请办理互斥车辆。对于2016年有互斥车辆进入校园,而又拒绝缴纳额外停车费的用户,2017年将不被允许办理互斥车辆。
5. 退休教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办理私家证、定时证(退休)。为避免现场排长队,请退休教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先到离退休处领取号源,再根据号源安排的时间来保卫处办理通行证。
6. 学员证办理。2017年学校只针对在职双证(学历证、学位证)学员办理学员证,不再为各学院课程班学员办理车辆通行证以及二维码停车优惠券。学员办证由班主任统一办理,不受理学员个人申办。
7. 业务证办理。2017年不再区分营利和非营利合作机构,统一办证标准。业务证不可添加互斥车辆。个人名下两辆及以上车辆可分别办理多个业务证。合作机构工作人员和商租户需每年进行年审认证。
8. 结算方式。为便于快速结算,建议主要通过刷校园e卡的方式结算费用。由于支付通行证费用为个人行为,不建议校内部门公对公转账。
9. 身份核验。请各部门及时维护人力资源系统,未在人力资源系统查询到的编制外教职工和退休返聘教职工,不予办理车辆通行证。编制内教职离职的,不予办理车辆通行证。
10.统一办证安排(不受理个人办理):
日期 |
时间 |
办理部门 |
2016年12月14日 |
08:00-11:30 |
党办、校办、组织部、人力资源处、宣传部、统战部、纪检处、校工会、校友会、资产处、财务处、审计处、采招中心 |
13:30-17:00 |
校团委、学工部、研工部、就业指导中心、研究生院、文化艺术部、基建处、教务处、信息化处、社会发展服务部、教育经济研究中心 |
|
2016年12月15日 |
08:00-11:30 |
科研处、协同创新中心、学科办、档案馆、学刊部、WTO研究院、商务汉语推广中心、思政部、教室与会议室管理中心、国际处、 |
13:30-17:00 |
商学院 |
|
2016年12月16日 |
08:00-11:30 |
经研院、国关学院、统计学院、体育部、国际学院 |
13:30-17:00 |
金融学院、外语学院 |
|
2016年12月19日 |
08:00-11:30 |
经贸学院、出版社 |
13:30-17:00 |
法学院、英语学院 |
|
2016年12月20日 |
08:00-11:30 |
信息学院、中文学院、远程学院、公管学院 |
13:30-17:00 |
保险学院、图书馆、继教学院 |
|
2016年12月21日 |
08:00-11:30 |
后勤处(不含商租户) |
13:30-17:00 |
后勤处(不含商租户)、离退休工作处(不含退休教职工) |
|
2016年12月30日 |
08:00-11:30 |
在职双证学员(班主任统一办理) |
13:30-17:00 |
在职双证学员(班主任统一办理) |
11.个人办证安排:
2016年12月22日 |
08:00-11:30 |
校直机关 |
13:30-17:00 |
校直机关 |
|
2016年12月23日 |
08:00-11:30 |
各学院 |
13:30-17:00 |
各学院 |
|
2016年12月26日 |
08:00-11:30 |
退休教职工及直系亲属001-060号 |
13:30-17:00 |
退休教职工及直系亲属061-120号 |
|
2016年12月27日 |
08:00-11:30 |
退休教职工及直系亲属121-180号 |
13:30-17:00 |
退休教职工及直系亲属181号以后 |
|
2016年12月28日 |
08:00-11:30 |
合作机构工作人员 |
13:30-17:00 |
合作机构工作人员 |
|
2016年12月29日 |
08:00-11:30 |
商租户 |
13:30-17:00 |
商租户 |
12. 办理2017年通行证的同时应将2016年旧证交回。
13. 2016年机动车通行证将于2017年1月1日00:00作废。
通行证办理地点:清远楼105室(保卫处交通办公室)
联系电话:64493582(由于换证期间人员较多,现场过于繁忙时以办理现场业务为主。请尽可能联系本部门交通联络员咨询问题。)
保卫处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