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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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部)工作人员守则
 
       为了建设一支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忠于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服务,纪律严明,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群众信赖,能完成维护学校稳定,保障师生员工安全的保卫工作队伍,特制定本规定:
       一、热爱党、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全心全意地为学校,为广大师生员工安全服务。
二、 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以适应保卫工作的需要。
三、 加强组织观念,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敢于战斗,不避危险;忠于职守,尽职尽责;集中精力,全力投入工作,做到不失职,不渎职,不玩忽职守。
四、 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政法公安人员守则》和公安人员《八大纪律和十项注意》,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遵守纪律的模范。
五、 坚持原则,依法办公;执行政策,实事求是,不徇私情;坚持文明办案,尊重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
六、 工作认真负责,遇事不推诿,不拖拉;处事严肃认真,及时准确;树立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工作作风。
七、 深入基层、联系群众,指导基层做好治安防范和消防安全工作;主动为师生员工排忧解难,实行安全服务;对报案、来访和反映情况的师生员工要热情、热心、礼貌,要为师生员工办好事、实事。
八、 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廉洁奉公,不搞特权,不吃请,不受贿,不接受馈赠;要搞好上下左右的团结协作,互相尊重,互相理解和支持;正确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搞无原则的纠纷。
九、严守工作秘密,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保管好自己经手的文件资料和工作笔记本,防止丢失、泄露。
十、 举止端庄,着装整洁,语言文明,谈话和气,待人礼貌;要文明执勤,文明办公,文明办案,树立良好的保卫工作人员的形象。
 
(作者:bubu  来源:保卫处  发布日期:2014-10-07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