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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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部)文明服务公约
 
文明是时代的要求,工作的需要。为了树立保卫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提高保卫工作人员文明执勤,文明办公,文明办案的水平和能力,特制定本公约。
一、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牢记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想师生之所想,为师生排忧解难,实行安全服务,保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和合法权益。
二、认真接待报案和来访,虚心听取师生反映的情况,及时或按校规校纪给予处置或答复,需要出现场的要立即赶到现场,本人解决不了的要记录在案,逐级报告,不能推诿拖拉,要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三、对办理出国和户口、身份证等证明、证件的师生要热情接待;对师生不了解或不理解的事宜,要耐心解释、主动宣传;凡手续齐全、符合规定的应一次办理完毕;手续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要当面交代清楚。
四、对外调函、询问信要及时办理和回复。
五、树立为基层服务的思想,经常深入基层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不安全隐患,并指导基层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六、要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尤其是对大学生),提高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七、搞好门卫执勤和管理,既要坚持原则,执行校规,又要灵活掌握,尽量避免发生冲突;执勤人员处理问题时要说话文明,态度和气,以理服人。
八、保卫处坚持24小时干部值班,校卫队坚持24小时接受报警和进行校园巡逻,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种问题,并为师生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服务。保卫处值班室电话:64492164,校卫队值班室电话:64492165,校园110报警电话:64493110
      九、全处人员必须坚持文明执勤、文明办公、文明办案,必须使用文明语言,必须着装整洁,树立良好的保卫工作人员的形象。
(作者:bubu  来源:保卫处  发布日期:2014-10-07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