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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微社区——失物招领平台管理”规定

 
为了健全校园服务体系,切实对接广大师生职工需求,推进创建“平安校园”,应广大同学需求,保卫处治安办公室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拟建立“微社区——失物招领平台”。
 
一、丢失物品:
 
1.如果您丢失物品,需要寻求帮助,请到保卫处治安办公室(清远楼104)将您的丢失物品的情况告知保卫处工作人员,并认真填写《失物登记》以便留档,同时将您丢失的物品信息发布在失物招领平台。
2.一旦找到丢失物品,我们将第一时间与您取得联系。
 
二、失物上交:
 
1.捡到失物,请交到保卫处治安办公室或其他管理部门。如果失物被其他管理部门接收,捡到失物的人员可将失物信息发送至保卫处官方微信平台(uibebwc,治安办公室将信息记录留档,捡到失物的人员可凭微信回复,到保卫处治安办公室(清远楼104)领取相应奖励;同时接收失物的其他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应把失物及失物信息及时上报保卫处治安办公室。
2.保卫处工作人员应该及时详细填写《失物登记》,并将捡到的失物信息,如照片、拾到的时间、地点等信息上传至失物招领平台。
3.捡到失物的人员可以要求匿名登记,工作人员不得强行要求捡到失物人员留下姓名/联系方式等。
 
三、失主认领:
 
1 失主本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驾照等),到保卫处治安办公室填写《失物登记表》。失主必须留下真实联系信息,在失物处理有异议时应用。
2 经保卫处工作人员核实后,方能将失物归还失主。
 
四、注意事项:
 
“微社区—失物招领平台”是一个开放式的交流平台,您可以任意浏览。但严禁以下几点:
1.请不要在微社区中使用不文明话语,恶毒攻击他人,或者谈论政治,留反动言论。一经发现,视情节严重情况,我们有权删除您的留言,或者把您加入黑名单。
2.请尽量减少如:支持等无关内容发布。
3.如果您有意见或者建议不要发布在微社区—失物招领平台,请直接在保卫处官方微信平台进行留言,我们的工作人员将在24小时之内,对您进行回复,感谢您的配合。
 
五、玩转微社区: 
 
1.关注保卫处官方微信平台(微信号:uibebwc)或扫描下方二维码:
                            
 
2.进入微信平台主页,点击下方菜单中的——失物招领平台
 
                           
3.
进入微社区——失物招领平台,就可以查看相关的失物招领信息,并且可以将您自己的招领信息发布在微社区中
                  
 
(作者:嘉林  来源:保卫处  发布日期:2014-10-05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