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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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快递及送餐人员进出校园管理规定(暂行)
 
为加强我校外来人口综合治安管理,保障校园的安全和稳定,努力构建“平安校园”,凡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园管辖范围内进行各种经营活动的快递及送餐公司及业务人员,均须遵守以下条例:
一、未经保卫处审批,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校园内摆摊设点,进入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公寓,从事快递或送餐业务;快递公司和餐厅的法人必须与保卫处签订协议,办理临时出入校园证件,方可进入校园从事经营活动。
二、从业单位及个人必须遵纪守法,必须遵守我校规章制度,讲究职业操守,服务好学校师生员工。
三、从业单位及个人要文明规范经营,连续三次被师生员工投诉的,要接受整改;整改后仍被投诉的,将暂停在我校开展快递或送餐业务服务,如若在此期间,发现继续进出校园,一旦发现,必须接受罚款并一年内不得进入校园从事经营业务。
四、进出校园的快递或送餐业务人员,须持有我校保卫处发放的临时校园服务专用工作证,未办理证件者或证件过期者禁止出入校园开展相关业务。
五、对进出校园的快递或送餐业务人员,保卫处校卫队有权对其进行相关查询,被查者须予以配合。
六、快递或送餐业务人员进出校内时,必须减速慢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及赔偿全部由快递公司或餐厅负责,并且日后禁止该公司或餐厅进入校园开展相关业务。
七、快递或送餐进入校园内各楼宇时,须凭临时校园服务专用工作证到各楼宇值班室做好进出登记,否则禁止入内。
 
(作者:嘉林  来源:保卫处  发布日期:2014-10-05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