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技防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行,充分发挥监控系统的作用,特制定技防监控系统中控室值班管理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举止文明,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擅自换岗,脱岗,不得值班期间睡觉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酒后上岗。
2、值班人员必须保持监控中心内卫生整洁和监控设备的清洁,严禁堆放各类杂物,不得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值班人员要确保监控中心设备防潮、控制室内恒温,经常性检查设备系统运行情况,保证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4、值班人员和其他人员进入监控中心时,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严禁使用其他电子设备干扰监控仪器正常运行,监控中心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5、值班人员要按照监控中心的管理规定填写好当班的值班日志,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将当班情况和未尽事项交代给下一班,交班人在接班人未到岗时不得擅自离班。
6、值班人员要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在值班时监控视频中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通过对讲机或电话报告巡逻人员进行现场处置。接到“3110”报警电话时,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向保卫处领导报告,并认真填写接警记录,以便留档。
7、值班人员在接到报警或求救电话时,必须文明用语、语言清楚、态度和蔼可亲,接到报警求助时不得拒绝,应尽量提供咨询服务或联系有关部门给予帮助。
8、值班人员要确保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作,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报修。
9、值班人员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系统设施的位置和用途,不得无故中断监控,不得删改、销毁视频资料原始数据记录,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信息,不得在监控系统上安装影响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的程序或软件。
10、值班人员要确保通信联络畅通,不得随意长时间接听来电和拨打私人电话,保持对讲机电量充足与信号畅通。
11、值班人员每月底要将值班日志和查询记录汇总装订成册,以便日后资料备查。
12、不得让非监控中心人员进入监控室内逗留,师生员工及其他人员需到监控室查看资料和情况必须经安全保卫处人员同意,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进入监控中心查阅资料。
13、值班人员必须具有保密安全意识,不得在监控中心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14、在保卫处领导批准的情况下,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询调用的资料。
15、监控系统储存的有关数据、资料信息等,值班人员应妥善分类保存,交由主管老师进行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