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对驾驶员实施“计分制”管理以来,收到了明显的效果,该制度对广大驾驶员起到了很好的管理和教育作用。为了进一步落实市、区及小关地区安办关于对满“12分”驾驶员一定要做到“三不放过”(原因不清、教训不清、责任不清)的要求,我校特制订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一、职业驾驶员
1、对一次性扣“6分”者,列为重点司机管理,同时签订限期转变协议书,并扣除50%年终安全奖。
2、对累积到“12分”者,签订限期转变协议书,扣除年终奖;并罚款50-100元,在安全栏通报批评。
3、对一次扣“12分”者,离岗三个月,扣除年终奖;通报批评,罚款100-200元;并向其单位建议调离驾驶员岗位。
4、根据小关地区综治委的管理要求,凡单位出现酒后开车者,必须调离司机岗位。
二、非职业驾驶员
1、累积到“12分”者,参加校安办闭卷交规考试;通报批评,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2、一次性扣“12分”者,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并建议其单位扣除其当月奖金或岗位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