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根据北京市交管局和地区综治委的要求,并结合我校车辆分散不易管理的特点,经校交通安全委员会研究决定,重新制定本规定,望各单位严格遵守,具体规定如下:
一、各有车辆单位的主管领导必须严格管理好本单位的车辆,教育好司机,哪个司机车辆出问题,哪个单位主管领导负责,将车辆管理落实到人;
二、必须对车辆经常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出车前车况良好,杜绝有故障的车辆上路,消灭一切事故隐患,确保行车安全;
三、必须按时参加校综治委办、区综治委组织的车辆定期检验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做出处理;
四、持外地驾照的司机,禁止驾驶我校车辆;
五、非我校在编教职工未经主管领导和校安办批准,不得驾驶我校车辆;
六、车辆去外地出长途和旅游前,必须报校安办和地区综治委备案批准并接受车辆检验合格;
七、凡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5-04-23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