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非职业驾驶员交通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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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及市、区、小关地区交通安全委员会的要求,并结合我校非职业驾驶员多,有私车同志较多的特点,校综治委本着为教职工服务,对教职工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同时也是为了学校的荣誉不受到影响,特制定非职业驾驶员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积极参加校、院系、处单位组织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常看《交通安全宣传栏》、《交通安全通报栏》,按时完成地区安办要求做的各项工作,不断增强交通安全法律意识;
二、行车中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注意礼让各种特勤车队,严禁发生酒后开车和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杜绝本人责任事故;
三、对使用的车辆加强保养,不开机件失灵的车上路,不乱停、乱放车辆;
四、发生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重大事故及满“12分”时应及时报告校安办,并服从交管部门、地区安办和学校安办的处理,对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和各类罚款自行承担责任。
校交通安全委员会 责任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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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5-04-23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