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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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大型活动安全工作预案
 
为了确保校内大型活动、特大型活动的安全,根据上级要求及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做如下安全工作预案:
一、所有在校内举办的大型活动,或组织师生员工外出的大型活动应成立以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院、处、部、中心等)和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特大型活动应组成由主管校领导、主办单位领导和部分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领导小组。
二、大型活动和特大型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大型活动、特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等工作,并及时处置活动现场发生的各类事件。
三、主办大型活动、特大型活动的单位对所举办的活动安全负总责,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场地秩序和活动协调工作,保卫部门协助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具体负责保安人员调动、现场的安全检查、公安机关的联系、现场秩序的维护、道路交通的疏导和应急事件的处理等。
四、学生举办的大型活动,主办单位、学工部门、研究生部、国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保卫部门的领导应到现场做指导和协调工作,及时处理各类事件。举办特大型活动,主办单位、学工部门、研究生院、国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保卫部门的第一把手和主管校领导必须到现场做指导和协调工作。
五、教工举办大型活动,主办单位、校工会、保卫处的领导应到现场做指示和协调工作,及时处理各类事件。特大型活动主办单位、校工会、保卫处第一把手和主管校领导必须到现场做指导和协调工作。
六、出现一般问题由主办单位及时解决,出现比较严重的问题由现场的领导小组解决,出现重大问题由校领导出面解决,出现治安、刑事案件由现场民警或公安部门处理。
七、出现一般问题、比较严重的问题由学校活动单位和职能部门向学校党委汇报,出现重大严重问题,特别是影响安全稳定的问题由党委办公室按规定时间内向市委教育工委和市公安局汇报。
 
(作者:  来源:保卫处  发布日期:2014-10-05 浏览次数: